汽车销售公司发微博配图,被诉侵犯信息网络传播权 本案中,朱某A提交的公证书显示,爱华公司在未经许可、未予署名的情况下,在其名为“华晨汽车临沂爱华”的新浪微博账号中使用了涉案作品作为微博配图,该行为侵犯了朱某A享有的署名权及信息网络传播权,爱华公司应对此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关于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的声明 据鹅厂黑板报微信公众号消息,腾讯控股有限公司、腾讯音乐娱乐集团于2021年8月31日发布声明,根据《腾讯控股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音乐集团股权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行政处罚决定书》(国市监处[2021]67号)要求,决定放弃音乐版权独家授权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2010修正)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